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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屋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7 10:21:52 浏览量:5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屋面修缮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89239元,发包价为 183562 元,k值为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屋面修缮及屋面防水等工程的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923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09 月 17 日至2021 年 09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不含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9 月 29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还应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上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电 话:0591-62026298;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86306699 ;传真:0591-86306699

  联系人:小林。



文章来源: 永年加固公司
本文链接: http://www.lubanwang.com/a_20210917113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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