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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国庆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

发布日期:2013-06-16 21:59:48 浏览量:1495
 记者8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已发出通知,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免收小客车通行费,并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交通运输部决定,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实施。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按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合理布置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特别是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
  另外,要切实加强收费公路出行信息服务。重大节假日期间要通过高速公路信息情报板、交通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提前告知并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车辆过度集中。

文章来源: 永年加固公司
本文链接: http://www.lubanwang.com/a_20130616220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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